陕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发布日期:2024-07-25 10:04    点击次数:158

陕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5月17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