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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T康美(600518))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根据裁定书内容,揭阳中院已裁定对康美药业旗下三家子公司的被抵押不动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以偿还公司所欠债务。
据悉,此次涉及的不动产分别属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及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均为ST康美的重要子公司,其不动产被抵押后现面临被拍卖的命运。
此次事件源于2018年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份总额达35.6亿元的信托贷款合同。因康美实业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渤海信托将康美实业及多家相关公司和个人告上法庭。
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法院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2亿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的支付义务,并裁定可通过拍卖或变卖上述三家子公司的被抵押不动产来优先受偿债务。
此消息一出,立即在市场和投资者中引起广泛关注。ST康美的股价也因此受到一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担忧。
康美药业作为国内知名的中药企业,此次事件无疑给其声誉和经营带来了不小的打击。未来,公司将如何应对这一危机,能否重拾市场信心,仍有待观察。